为贯彻落实南昌市委、市政府提出《彰显省会继续 推进十大文化重点工程》要求,凭据南昌市政府〔2020〕54号纪要精神,为进一步挖掘南昌文化秘闻,讲好南昌文化故事,提升象湖、梅湖景物区统一治理运营水平,市城投公司和市水投下属全资子公司市水投商服公司联合建立南昌象湖·梅湖景物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接纳市场化方法推进象湖、梅湖景物区建设运营。
建立时间:2020年7月3日
经营规模:许可项目:衡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性演出,餐饮效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运动)
一般项目:名胜景物区治理,园区治理效劳,物业治理,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运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酒店治理,住房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治理效劳,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运动(仅限实业投资、工业投资、项目投资)(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执规律则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资本:1亿:南昌水投商务效劳集团有限公司40%;南昌都会建设投资生长有限公司60%